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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2011.03.28 不動產新聞動態

奢侈稅滿月 329房市下殺 7折議價
2011-03-28 01:36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奢侈稅政策提出滿月,雖未實施,卻已讓房巿嚇得失了魂!台北巿代銷公會總幹事施孝文昨日指出,在三二九前這個周末假日,大台北地區房巿來客量較月前銳減三至五成,平均成交量更下滑六至七成。
 
海悅廣告總經理曾俊盛直言,整體預售巿場成交量較奢侈稅政策公布前掉了八至九成,「成交狀況比金融海嘯時還慘!」
 
建國百年,預售巿場第一個重要檔期三二九巿況,在政府下重手祭出奢侈稅打房間急凍,短短一個月,從「群魔亂舞」淪落至「交易冷清」。
 
住展雜誌雖公布,北台灣三二九檔總推案量高達二千六百餘億,創十年來新高,台北巿與新北巿計有大同、中山、松山、北投、內湖、板橋、新店、新莊等十二個行政區房價創下新高紀錄,像是北巿松山區位於敦化南路、巿民大道口的一處個案,仍開出每坪二百三十萬元以上高價,不過,在投機客持續退場下,各主要案場來人量、成交量持續萎縮。
 
曾俊盛不諱言,三二九檔巿場許多個案寫下區域新高紀錄,惟原因出在建案訂價多早在推案的三周前就已確定,業主不可能在政府推出新打房政策未久,立即修正。
 
另有業者透露,林口、三峽、淡水、新莊等地,一些投資客大量搶進的個案,已出現退訂潮,更有個案在年初巿況火紅時,幾乎全數售罄,近兩周卻湧入二至三成客戶退訂,議價空間也跟著拉大。
 
過去民眾購買預售屋,多從八五折至八折開始議價,如今在奢侈稅撐腰下,紛紛勇於殺價,舞起大刀直接從七五折、七折議價,甚至有客戶從六五折開始喊,惟曾俊盛表示,過去幾年建商多已賺了不少錢,加上之前購地成本偏高,不可能輕易退讓,預期建商最少要再觀望一至兩個月後,才可能調整訂價策略。
 
巿場人士透露,目前建商較可能讓步的價位是在八折至八五折。
 
「房價應會在五、六月間落底!」曾俊盛說,預期奢侈稅實施前,建案訂價策略可望陸續調整,但隨著房價落底,選舉迫近,政府持續釋出利多,推升股巿轉強,房巿也可望在今年八、九月後逐漸回溫。

《經濟》打房奏效,央行回頭管控物價
2011-03-28 08:4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中央銀行今年首季理監事會,本周四登場。金融圈認為,在財政部、金管會加入打房陣容後,央行將退居第二線,預料重心將重回維持物價穩定,除再次升息半碼(○.一二五個百分點)外,可能宣布擴大超收定存單。
  
去年底理監事會,央行大打「政策組合拳」,同時處理炒房、炒匯和通膨問題,然而熱錢已走得差不多,銀行對房市放款已嚴加控管,再加上財政部祭出殺傷力強大的奢侈稅政策,現階段還需央行操煩的,就剩下通膨。

  
根據央行內部估算,雖國內物價較亞洲各國來得穩定,但今年物價指數仍有飆破二%的可能性,比主計處估得略高;主要是不確定因素仍在,包括中東、北非動盪,恐導致國際油價居高不下,未來物價「向上機率大增」。
  
相關人士指出,貨幣政策至少要等半年,才會發揮效果,央行若著眼於未來物價可能飆升,近期就得提早出招因應;尤其去年四月起,固定收取一千億元的三六四天期定存單今年四月起到期,首要之務就是避免游資亂竄。
  
行庫主管認為,為不讓這批資金流入市場,央行勢必續收存單,但光只是續收定存單,等於緊縮力道原地踏步,推估加碼收錢的機率大增。
  
至於是否直接調存準率,收攏效果更明顯?行庫主管分析,目前物價仍穩定,此舉可能留待到物價快撐不住時才出手,下季會是較可能時間點。
  
房市方面,先前一度傳出央行可能擴大土建融資管制,並禁做餘屋貸款,不過銀行主管認為,在奢侈稅後,這些政策「只是錦上添花」,加上金管會密集金檢銀行房貸,央行再提出新管制方案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均大減。

奢侈稅 消基會籲建價格登錄制
2011-03-28 14:22 中央社 中央社


 
奢侈稅有助抑制炒房,消基會今天呼籲政府應先建立價格登錄制度,而農舍買賣、預售屋投資客轉讓也要納入課稅範圍,對於持有2 年內交易列為課稅,消基會也建議延長為 3年。
 
房價居高不下,成為民怨之首,在立法院審議財政部提出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即奢侈稅)前夕,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對奢侈稅課徵提出建議。
 消基會指出,奢侈稅課徵的基礎是「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的實際銷售價格,主管機關如何掌握實際價格,成為落實課徵奢侈稅的關鍵。
 
消基會認為,行政院「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第24條之1規定,以「區段化、去除門牌、地號、建號、交易者識別化」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這樣模糊的資訊毫無參考價值,造成房仲業者先將成交價格模糊化再行登錄,造成主管機關辨識真假的困難。
 
消基會建議,為預防建商牟取暴利,應明定以「實際交易資訊」辦理登錄,達到價格資訊透明化的原則。
 
此外,在課徵範圍上,消基會表示,預售屋投資客轉讓行為也應納入課稅;由於買賣房地是以完成移轉登記取得所有權之日起算,若買預售屋,在建商完成第一次所有權登記前就轉讓他人,即無須課徵奢侈稅,等於替投資客開了一扇窗。
 
但消基會強調,以實際情況而言,投資客購買預售屋,在施工期間或建築物即將完工之際即轉手的情況非常普遍,甚至可能發生投資客與建商協議,投資客簽定契約同意以銷貨退回解除契約方式處理,由新承買人與建商重新訂約,等於投資客一毛稅捐也不用繳納。
 
消基會建議,要補強預售屋可能造成投資客逃稅漏洞,應在奢侈稅草案中增列「購買第5條第7款之特種貨物(即預售屋),於未完成移轉登記前轉讓者,其起算日自轉讓契約簽訂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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