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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九
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以
下簡稱陸資公司)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
一、依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之土地。
二、依國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細則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
三、依要塞堡壘地帶法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
四、各港口地帶,由港口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劃定一
    定範圍之土地。
五、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應予禁止取得之土地。
第 3 條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
、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
一、影響國家重大建設者。
二、涉及土地壟斷投機或炒作者。
三、影響國土整體發展者。
四、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者。
第 4 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不動產登記之權利主體:
一、大陸地區人民。但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團體之職務或為成員者,不得取得或設定不動產物權。
二、經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三、經依公司法認許之陸資公司。
第 5 條
依本辦法所檢附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應先經由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
或委託之民間團體予以驗證。
第 6 條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
文件,向該管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申請審核: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依前條規定經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其他經內政部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為前項之審核通過後,應併同取得、設定或移轉不
動產權利案件簡報表,報請內政部許可。
第 6-1 條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供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於登記完畢後滿三年,始得移
轉。但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或法院之判決而移轉者,不在此限。
取得前項供住宅用不動產,於登記完畢後三年內,不得辦理土地權利移轉
之預告登記。
第 7 條
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為供下列業務需要,得取
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
一、業務人員居住之住宅。
二、從事工商業務經營之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
三、其他因業務需要之處所。
依前項所定業務需要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者,應填具申請書
,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該管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申請審核:
一、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
二、依第五條規定經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其他經內政部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為前項之審核通過後,應併同取得、設定或移轉不
動產權利案件簡報表,報請內政部許可。
第 8 條
(刪除)
第 9 條
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從事有助於臺灣地區整體
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得申請取得、
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
依前項規定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
下列文件,向該管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申請審核:
一、第四條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
二、依第五條規定經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文件。
四、其他經內政部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直轄巿或縣(巿)政府為前項之審核通過後,應併同取得、設定及移轉權
利案件簡報表,報請內政部許可。
第一項所稱整體經濟之投資,指下列各款投資:
一、觀光旅館、觀光遊樂設施及體育場館之開發或經營。
二、住宅及大樓之開發或經營。
三、工業廠房之開發或經營。
四、工業區及工商綜合區之開發或經營。
五、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投資項目之開發或經營。
第一項所稱農牧經營之投資,指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農業技術密
集與資本密集類目及標準之投資。
第 9-1 條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之投資人,從事該辦法之投資行為,應依
該辦法之規定,經經濟部許可後,始得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
。
第 10 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時,其投資計畫涉及二
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應依其投資事業之主要計畫案,向
該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該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判定者
,由行政院指定之。
第 11 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視發展現況及產業需求,訂定各類用地總量管制
基準,作為准駁之依據,並於核准後列冊管理。
第 12 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申請案後,應函復申請人
,並函知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未經核准者,應敘明理由
函復申請人。
前項同意函之內容,應敘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案件經同意後,應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之程序辦理。
二、申請取得之土地,其使用涉及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土地使用分
    區與用地變更及土地開發者,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程序辦理。
第 13 條
依第六條、第七條或第九條規定取得、設定或移轉之不動產物權,內政部
及直轄巿或縣(巿)政府,應列冊管理。
第 14 條
內政部為第六條、第七條或第九條規定之許可時,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
審查之。
內政部為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之許可時,得訂定一定金額、一定面積及總
量管制,作為准駁之依據。
第 15 條
依第六條、第七條或第九條規定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應由申請
人檢附內政部許可文件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之文件,向不動產
所在地之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地政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副知內政部及不動產所在地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第九條所定案件登記結果,並應副知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
第 16 條
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依第九條規定取得或設定不
動產物權,應依核定之投資計畫期限及用途使用;其因故未能依核定期限
使用者,應敘明原因,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展期。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稽查其取得、設定不動產物權後之使用情
形,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未依核定期限使用者,應通知內政部廢止其許可,並由內政部通知直
    轄市、縣(市)政府限期令其於二年內出售。
二、與核准計畫用途使用情形不符之情事者,應予制止,通知內政部廢止
    其許可,並由內政部通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限期令其於一年內出
    售。
三、有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之使用者,應予制止,通知內
    政部廢止其許可,並由內政部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令其於
    六個月內出售
第 17 條
屆期未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出售之不動產物權,由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逕為標售,所得價款發還原權利人;其土地上有改良物者,得
併同標售。
前項標售之處理程序、價款計算、異議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依土
地法第二十條第四項所定之標售辦法辦理。
第 18 條
(刪除)
第 19 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書、表格式,由內政部定之。
第 20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2012.02.24 不動產新聞動態


北市預售屋愈來愈高貴,每坪逾百萬個案比近3


2012-02-24 09:23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台北居大不易由來已久,但現在中南部都會區也出現「高房價」問題!最新調查發現,台北市預售屋房價愈來愈高貴,每坪躋身「百萬俱樂部」的比重,已經突破27%、逼近3成大關;台中市一線豪宅房價,建商開價也朝「坐78」邁進;高雄市頂級豪宅則叩關70萬元大關,顯然三大都會區的房價,都攀向歷年最高。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仔仁昨(23)日指出,目前台北市預售屋和新成屋市場,光是銷售中、且開價每坪超過100萬元大關者,就有43個個案,占台北市總銷售中個案數158個的27.2%。

住展雜誌最新調查發現,台北市銷售中的預售與新成屋個案,開價超過100萬元的個案,尤其集中在中山區、共10案,松江路「東西匯」開出每坪135萬元、中山北路「遠雄富都」每坪180萬元、朱崙街「達官苑」一坪160萬,毫不遜於首善之區大安區。

大安區則有9處名列「百萬俱樂部」豪宅案,最近敦化南路1段巷弄內的某7樓電梯小套房案,就開出一坪170萬元的區段新高價,創下小套房歷年天價;換言之,買112坪的小套房,就要2,000萬元以上,顯示台北市精華地段的房價,已高不可攀。

另外,中正、內湖兩區的7個、信義、士林的4個,北投、南港各1個豪宅案,也躋身「百萬俱樂部」。

倪子仁說,對一般的購屋客戶而言,豪宅對整體房市的影響並不大;惟有些建商跟著唱高調、盲目開價,則可能引發社會觀感欠佳,認為是建商又在炒作房價。因此,倪子仁建議,建商在訂價上,應實事求是,「不宜刻意拉高房價,才是王道。」(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國賓新飯店品牌amba 拓點聚焦大台北


2012 0224 【陳慜蔚╱台北報導】

國賓(270450周年,全新飯店品牌amba昨開幕,董事長許育瑞表示看好觀光商機,未來將更積極拓展據點,除目前西門町amba,接下來松山amba也將於2014年開幕,也不排除海外設點。

國賓副總經理陳榮輝說明,現階段來看,自行購地蓋飯店較困難,但國賓從未放棄持續拓點,除amba外,包括以國賓為名的拓展機會也都在評估範圍內。但他分析,高雄國賓主要以陸客為主,商務客較少,因此國內短期將集中火力在大台北。

amba市場接受度頗佳,接下來與潤泰合作的松山據點,也確定將採amba品牌,不過將較西門町據點更集中在商務客。

西門町館估7年回本

西門町amba總投資額約3.5億元,1月試營運來反應不錯。陳榮輝表示,開幕首年平均住房率估75%,未來逐年上升,以平均房價3200元推算,7年可回本。

除新據點加入營運,陳榮輝透露,在台北國賓裝修完成後,目前也已展開高雄國賓的相關裝修計劃,預期光是住房部分,投資金額至少6000萬元,整修後房價可望提升。

隨著新據點正式加入營運,加上房價提升,法人也看好,今年國賓營收將較去年成長。花旗環球證券日前出具報告,亦將國賓評等由中立升至買進,目標價由36元升至45元。



5行庫新作房貸 元月減153


2012 0224 【王立德╱台北報導】

受農曆年工作天數減少等季節性因素影響,央行昨公布5大行庫1月新承作房貸放款金額,驟降至328.84億元,較去年12月減少153.06億元,且受景氣疑慮影響,已連6個月低於500億元。

北市、新北市1月房屋轉移棟數,均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北市1月移轉棟數為2330棟,年減67%,新北市轉移棟數為3885棟,年減69.24%

平均利率小升

5大行庫房貸平均利率,較12月小升0.007個百分點,為1.8888%。央行經研處副處長陳一端分析,1月低利青年貸款僅65億元,因此平均利率較12月上揚。

陳一端說,1月受季節性因素影響,對整體房市後市看法,須等2月資料出爐後,才有比較明確方向。

好貴 北市3成建案每坪百萬

中山區10案最多 大安中正居次

2012 0224 【周承諺╱台北報導】根據《住展》雜誌統計,台北市單坪逾百萬元的銷售中建案多達43個,佔台北市現有158個建案的27.2%,中山區是百萬豪宅數量最多的行政區,其次是大安、中正、內湖。不過,其中有36個是從去年開賣,至今還沒完銷,代銷業者表示,預計今年新增案量將只剩25~30個,非市中心推案,將退出百萬推案競爭行列。

根據《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表示,台北市開價每坪百萬元以上建案,最多位於中山區,共10個建案,包括松江路的「東西匯」每坪120~140萬元、與朱崙街的「達官苑」每坪150萬元等,開價不輸首善之區大安區。

目前大安區有9個建案單坪開價逾百萬元,例如位於敦化南路一段巷弄內的「敦南177」,規劃坪數16~25坪,每坪開價高達160~180萬元,北市精華地段的房價仍高不可攀。其餘中正區與内湖區各7個、信義區與士林區的4個,及北投區與南港區各1個。

永慶代銷數據則顯示,台北市高價建案不畏奢侈稅,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百萬元推案約12個,但下半年新增推案更多達24個,今年1~2月也仍有新增7個百萬個案。

胡亂開價欺民眾

房產專家Sway指出,2001年台北市信義計劃區的「御之苑」,是第一個喊百萬元的豪宅案,但是目前2012年銷售中的百萬豪宅多達43個。

Sway認為,除市中心外,內湖區、文山區若開出每坪百萬元,都是相當不合理,「建商都是喊了再說,若銷售成績不佳,再來調整價格,分明是吃定民眾。」

創意家代銷副總經理何志正表示,今年台北市新推案若想開價百萬元以上,至少基地面積需500坪以上,且位於中正、信義、大安區才夠格,但目前3區土地取得困難,預計單坪百萬宅新增推案數今年將剩25~30個。

市場應回基本面

北市居民EVA表示,現在北市一般民眾根本買不起台北市預售屋,開價上百萬元的建案越來越多,主要還是鎖定金字塔頂端的客群,「一般民眾只能去買屋齡較老的中古屋,公設比例低、可享更多室內空間。」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表示,市場應該要回歸基本面,而不是一再創高價蓋豪宅,預計建商推出坪數20~40坪,每坪開價約80萬元,總價約在1600~3200萬元,最能符合一般民眾的需求。


大台北買家 自住客6


2012 0224 【馮牧群╱台北報導】

大台北地區自住客當道,業者調查今年2月大台北買方的購屋動機,台北市為自住而購屋的買家佔6成,新北市自住客更高達66,而投資需求雖不是市場主力,月成長率卻超過自住需求。業者指出,市場觀望氣氛轉淡,但價格對首購族來說仍高,因此交易量成長僅反映在長期置產客買賣。

新北首購族下滑

雖然自住客當道,但其中的首購族佔比均減少,根據有巢氏房屋統計,台北市首購族佔29.6%,較上月下修4個百分點,新北市首購族佔比下滑更明顯,月減5.1個百分點僅剩33.8%,換屋族則小幅攀升。

增加最明顯的是台北市置產族,資產配置的購屋比例從1月的21.2%大幅成長至2月的28.7%,新北市則投資風氣復甦,為投資而購屋的從0.8%大幅增加至8.4%,增幅最明顯。整體看來,2月至今台北市自住市場量縮3.4%,投資市場量增8.2%;新北市自住市場月減3.6%,投資市場微升1.5%,投資需求的增幅勝過自住需求。

長期投資需求增

有巢氏房屋副總經理劉炳耀分析,首購族還在等房價下修,因此交易量稍減,不過台北市資產配置比例大幅回升7.5個百分點,顯示市場信心逐漸恢復,長期投資需求增加,「台北市內湖、南港、新北市新莊都是投資議題發酵的區域。」

台灣房屋總管理處發言人謝萬雄也說,年前市場上投資人的觀望氣氛,到2月確實消散許多,現在是不錯的進場時機。

北市三成建案 每坪逾百萬


2012/02/24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土地難尋 新屋供給量少 好地段短期難跌 敦南12坪套房開價2,000

《住展》雜誌昨(23)日統計,目前台北市在銷建案中,有近三成的建案每坪開價破百萬元,顯然台北市因素地難尋、新屋供給量少,只要坪數定位正確,地段優越,房價短期內仍難跌。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說,目前台北市銷售中的預售與新成屋個案有158個,其中43個每坪開價破百萬元,今年建案的主流產品會有豪宅、坪數定位正確、產品差異化、地段優越等特色之一,每坪百萬已成台北市新屋開價新門檻。

倪子仁說,馬總統連任後,兩岸氣氛和緩,為房市注入一劑強心針,近日中國大陸又調降銀行存款準備率以刺激放貸市場、使熱錢再度湧出,豪宅產品隨著兩岸題材的發酵與台商的回流,仍將是市場聚焦的產品。

從台北市開價百萬元以上建案分布的行政區來看,最多的地區在中山區,共有十個建案,包括松江路的「東西匯」、每坪135萬元,中山北路的「遠雄富都」,開價每坪180萬元、朱崙街的「達官苑」每坪160萬元等,開出的單價絲毫不輸首善之區大安區。

過往最熱門的大安區,則有九個建案開價百萬元以上,倪子仁說,大安區的房價,除了和平東路往文山區的部分路段開價可能低於百萬元之外,其它區段的房價每坪都超過百萬元,近期位於東區敦化南路一段巷弄內的某七樓電梯套房案,就開出一坪170萬元的區段新高價,等於說買一間12坪的套房就要2,000萬元以上。

建商口袋深 價壓力小


2012/02/24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台北市房價仍堅挺,代銷業者昨(23)日指出,建商們過去幾年都賺了不少錢、口袋很深,短期內沒大降價壓力。學界分析,部分建商存貨不多,且怕拖累未來推案,是價格沒有下跌的主因。

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說,日前知名建商興富發喊出降價25%之後,很多購屋者看屋就是想要殺個七五折,忽略了個別建案的差異性。他建議,若有自用需求,只要產品合用、價格合理,就可出手,房價不可能全面打七五折。

另有學者統計,主要上市櫃建商目前成屋存貨僅6%,土地存貨與在建工程分別有22%37%,也就是說,餘屋少、未來推案量卻多,怕因為現在降價拖得到以後的銷售,使得多數建商不願降價。

政治大學教授張金鶚說,如今內外在條件都不好,房市修正是自然的,建商卻不願降價,導致市場價量背離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景文大學教授章定煊表示,若研究主要上市櫃建商的財報,就會發現如今建商的成屋存貨並不多,而是以土地與在建工程為主,這使得建商怕拖累未來推案,不願降價。

不過,王明成也強調,總統大選之後,房市表現就像天氣一樣,陰雨綿綿、偶有小陽光,預期接下來的熱度都會維持在60分左右,好的建案有可能及格、超過60分,反之亦然。房市將進入「貨真價實」的時代,公會已要求會員開價不要太離譜。



大同砸10億元 江蘇蓋豪宅


【經濟日報╱記者龍益雲/桃園報導】 2012.02.24 04:26 am

大同進軍大陸房地產市場,首波瞄準江蘇省,昨(23)日公布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斥資人民幣2.5億元(約新台幣10億元),取得宿遷市土地10.5萬平方米,預計今年底著手開發高級住宅案。

 大同表示,總經理林郭文艷上任後,除積極提升大同品牌價值、增進本業利益,也尋求改善投資收益、強化專業經理人職責,讓事業發展方向更聚焦,活化土地資產也是她的營運重心。

尚志資產開發近年積極在台灣推出建案,包括台北市大同區的「大同世界」及南港區的「大同明日世界」與「大同璽苑」,公司並強調所推建案屢創該區單價新高,顯示大同發展房地產的實力。大同指出,大陸房市在高品質住宅仍大有可為,同時配合房市品質提升的政策,希望以自身成功的經驗進軍大陸,首波開發案落腳江蘇省,全案可望在年底啟動。

大同近年除積極自行開發土地資產,林郭文艷也搭配處分資產策略,尚志去年底就首度公開標售資產,處分北投廠獲利62億元,每股貢獻稅後純益約2.65元,公司已宣布去年調降的財務預測不適用,可望告別連續三年虧損。昨天大同股價上漲0.4元,收盤價10.05元,重返票面之上。
大同北投廠原以生產電腦、液晶監視器為主,近年來因資訊產品外銷縮減將廠區出租,在標售北投廠後,預計今年將開發銷售板橋廠區,占地2.7萬坪,總銷金額數百億元,對未來營運有明顯幫助。